接網友投訴:花門街道茶山社區(原澄水村4組)危房改造對象陳某碑,于2019年上半年進行危房改造,2019年下半年在花六公路旁邊修建了135平米左右的新房,原土磚危房占地100平米,陳某碑獲得危房改造款32000元。根據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第三條,建新拆舊,新房建成三個月內必須拆除舊房,陳某碑新房已建成三年危房仍未拆除,村里的群眾多次向街道辦反映無效,后又多次反映到互聯網督查平臺,街道派人送來信訪答復書敷衍了事(圖1)。陳某碑危房不拆的原因是想通過國家征地征房獲取第二次大額賠償金,反映這個問題至今三年了,街道辦回復一直在處理中。這個危房在路邊,人來人往,后墻全部倒塌了用鐵皮作為支柱撐著(圖2-4),大風大雨倒塌傷人誰來負全責?敬請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重視,速拆除危房,并對包庇隱瞞、不負責的相關人員嚴懲。(投訴人:陳松偉)
來源:隆回縣融媒體中心
編輯:喻無瑕